天水EAC认证公司
CE认标志意义商品的自由流通是建立单一市场的基石,实现商品自由流通的机制就是CE标志,这个机制建立在各国之间避免产生新的贸易壁垒、相互和技术标准协调。其原则如下:-协调统一的法律文件(即指令)规定的内容于产品的基本要求,以利于产品在范围内自由流通;-协调标准包含了指令的基本要求;-协调标准和其他标准的适用是的,产品可以选择适用协调标准,也可以适用别的的技术规范以满足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产品满足了协调标准当然地确认为满足了指令的基本要求。为了使指令里规定的产品基本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一系列的协调标准制定出来,由各成员国负责将该国的标准与之协调一致。并且协调标准是否符合指令精神的讨论机制和标准修改机制也随之建立起来。由于指令里规定的要求是各国都要遵守的强制性要求,所以这些要求应该是公认的防范隐患或其他危害的纲领,不同于一般贸易中商业性的技术要求,并适合标准化的客观要求。
CE书由第三方机构颁发,主要分为两种:带有公告号(NB)的书,这个为直属公告机构颁发的书,更具权威性,公告机构每年都会受到的审查,每年还会给总部和所属的国家缴纳一笔费用,所以这个书相对而言价格更高,一般来说适用于长期出口的企业。非公告机构书,CE认只是产品的认,并未对产品质量进行认,所以国内有资质的认机构也可以颁发CE认书,这种书适合于不经常出口的小企业或者没有出口需求仅做品牌推广的企业。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历史上的贸易壁垒主要采取关税形式,现代贸易保护措施除了关税壁垒外,还有惠国待遇、配额制、、反倾销、禁令和行政命令等非关税壁垒。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比如关于非歧视贸易原则,上述贸易壁垒形式的影响已经降到低的程度。由于传统的贸易壁垒形式作用逐渐减小,一种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并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标签标志制度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新型非关税贸易壁垒形式——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成为目前阻碍贸易发展的复杂,难对付的贸易壁垒形式。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途径就是“认”认:是一种信用形式,是指由认机构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当然认活动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是不可以自己给自己的产品进行认的哦。)此处的认包括体系认和产品认两大类:体系认一般的企业都可以做,也是一个让客户对自己的企业或公司放心的认,比如说ISO9001质量体系认,一般价格以企业或公司人数的多少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