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EAC认证机构
确认认所需的模式(Module)对于几乎的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的模式,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模式B:EC型式试验模式C:符合型式模式D:生产质量模式E:产品质量模式F:产品验模式G:单元验模式H:全面质量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
CE认证是欧洲市场上市所有产品的一个强制性标准,包括现在很多企业发往欧洲的口罩等热门防护产品,都必须先取得CE认证,CE认证相当于是产品进入欧洲的一张护照,所以对于想打开欧盟市场的企业来说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采用“自我声明”模式还是“通过第三方认机构”。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通过第三方认机构介入。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也就是说,通过第三方认机构介入。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的认过程中,通常均需要至少一家的认机构参于认过程中的一部分或。根据不同的模式,第三方认机构则可能分别以:送样检测,抽样检测,工厂审查,年检,不同的质量体系审核,等等方式介入认过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书等。
CE认的产品范围想要了解CE的产品范围,想了解CE认的NLF法规,NLF规定了在其范围内的产品需要做CE认,新立法框架NLF目前共有22个指令,玩具-第2009/48/EU号指令移动式压力设备-第2010/35/EU号指令限制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的危险物质-第2011/65/EU号指令建筑产品-第305/2011号条例()烟火制品-第2013/29/EU号指令娱乐艇和个人水艇-第2013/53/EU号指令民用爆炸物-第2014/28/EU号指令简单压力容器-第2014/29/EU号指令电磁兼容性-第2014/30/EU号指令非自动称重仪器-第2014/31/EU号指令测量仪器-第2014/32/EU号指令升降机-第2014/33/EU号指令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第2014/34/EU号指令HBnK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