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EAC认证代理公司名单
它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电子电器类带电产品,建材类,家居用品类,医疗产品,玩具产品,机械设备,无线产品,交通工具,防护劳保类产品,游乐设备,五金卫浴,燃气具,压力设备,电梯设备,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等等众多领域,出口,都要求进行CE认。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标志介绍CE认标志是强制性的合格标志。按新方法指令的要求,需加施CE标志的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加施CE标志。产品加施了CE标志,就意味着产品符合所颁布的有关CE标志的必要条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投入使用,但产品加施的CE标志无商贸意义,不是质量标志,也不代表产品的生产地,也不意味着产品是制造。产品加施CE标志的条件CE合格标志并非由官方当、认机构或实验室核发,而是由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加贴。产品加施了CE标志,则表示加施CE标志的责任人声明该种产品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即产品按相关指令要求,当该产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令要求时,则须满足指令要求后,方可加贴CE标志。加施CE标志的必要条件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产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通过了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加施CE标志的时间产品加施CE标志应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原则上只有在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要求后,产品才可以加施CE标志。通常,加施CE标志是在生产的阶段,即产品检查完成后。加施CE标志的具体要求CE标志的型式CE标志是由法语“ConformiteEuropeenne”首字母的缩略词CE组成。其型式在93/465/EEC决定中作了统一规定,并在各新方法指令中使用。CE标志的型式符合下图1-1所示,其各部位的位置、比例如下:CE字母高为20格、宽各为11格、笔划粗细为3格,圆弧部份由两个同心圆组成,即上圆直径为20格、内圆直径为14格;“E”中间的一横线长6格,居中(即通过圆的横径计算,上下各占1.5格);CE两字母在水平方向的相对位置正好滿足两字母的外圆重叠,重叠部份为3格(即一个字母的外圆与另一个字母的内圆正好相切)。
若出口至欧洲经济区EEA包括欧盟EU及欧洲自由贸易协议EFTA的30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国,则可能需要CE认证。确认产品类别及欧盟相关产品指令若一个产品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类别,则必须满足所有类别相对应的产品指令中所列出的要求。注: 某些产品指令中有时会列出一些排除在指令外的产品。
CE认标志可以在产品风险很小的情况下做自我认,风险高的产品要经过指定认机构检测,在这些情况下,CE认标志需要公告机构的注册号。需要CE认标志的国家:CE认标志对于欧洲经济区内的某些产品组(欧洲经济区;28个成员国以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以及瑞士和土耳其是强制性的。在欧洲经济区内制造的产品制造商和在其他国家制造的商品商确保CE标志的产品符合标准。为什么CE认标志很重要?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认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认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认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认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