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CE认证机构
我国自从2001年11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这给我国产品出口带来了大的机会。产品要出口,除了产品本身具有竞争力外,制造商(生产者)还了解各国市场的规则。各国、各地区针对产品进入市场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就是制造商、销售商遵循的、重要的规则。产品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进入有关的地区和国家。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本国的进出口贸易平衡,从而形成了贸易壁垒,通常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
确认认所需的模式(Module)对于几乎的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的模式,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模式B:EC型式试验模式C:符合型式模式D:生产质量模式E:产品质量模式F:产品验模式G:单元验模式H:全面质量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CE标志不是一个质量标志,它是一个代表该产品已符合欧洲的/健康//卫生等系列的标准及指令的标记.在销售的产品都要强制性打上CE标志。表的是欧洲共同体。它颁布的欧洲共同体的认即CE认。CE认它是一种认的标志,它被视为制造商或者申请商打开欧洲市场的准许。“CE”标志在市场上属于强制性认标志,只有取得了CE认产品才可以在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