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EAC认证机构
我国自从2001年11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这给我国产品出口带来了大的机会。产品要出口,除了产品本身具有竞争力外,制造商(生产者)还了解各国市场的规则。各国、各地区针对产品进入市场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就是制造商、销售商遵循的、重要的规则。产品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进入有关的地区和国家。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本国的进出口贸易平衡,从而形成了贸易壁垒,通常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
CE认是产品认,适用于欧洲地区。由于CE认度高,实际上在一些本国认要求不高的国家和地区,如非洲、中东、东南亚、南美等一些国家,有时也可以接受CE认。CE认属于自我宣告,没有工厂审查要求(产品类别除外)。CE指令有很多,覆盖产品范围很广。一般我们常做的是电磁兼容指令(EMC)2014/30/EC、低电压指令(LVD)2014/35/EC、射频指令(RED)2014/53/EC。常做的产品主要为:信息技术类(IT)、音视频类(AV)、小家电类、灯具类等。
原成员国英国已经脱离。因此现在如果有产品需要销售到英国地区,需要按照英国单独的技术法规来进行认,即“UKCA”全称为“UKConformityAssessed”(关于UKCA我后续会再单独讲解)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会员国挪威、瑞士、冰岛、列支敦士登正在申请加入的国家土耳其(这位大哥申请多年了,但是至今还未通过,但是他们实实在在的发展了许多可以签发CE认的公告机构,这些机构都是被委员会所的,因此如果有手持土耳其的公告机构签发的CE书可以放心的使用。)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最适合自已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