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专利申请代理公司名单
CE认标志介绍CE认标志是强制性的合格标志。按新方法指令的要求,需加施CE标志的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加施CE标志。产品加施了CE标志,就意味着产品符合所颁布的有关CE标志的必要条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投入使用,但产品加施的CE标志无商贸意义,不是质量标志,也不代表产品的生产地,也不意味着产品是制造。产品加施CE标志的条件CE合格标志并非由官方当、认机构或实验室核发,而是由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加贴。产品加施了CE标志,则表示加施CE标志的责任人声明该种产品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即产品按相关指令要求,当该产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令要求时,则须满足指令要求后,方可加贴CE标志。加施CE标志的必要条件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产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通过了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加施CE标志的时间产品加施CE标志应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原则上只有在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要求后,产品才可以加施CE标志。通常,加施CE标志是在生产的阶段,即产品检查完成后。加施CE标志的具体要求CE标志的型式CE标志是由法语“ConformiteEuropeenne”首字母的缩略词CE组成。其型式在93/465/EEC决定中作了统一规定,并在各新方法指令中使用。CE标志的型式符合下图1-1所示,其各部位的位置、比例如下:CE字母高为20格、宽各为11格、笔划粗细为3格,圆弧部份由两个同心圆组成,即上圆直径为20格、内圆直径为14格;“E”中间的一横线长6格,居中(即通过圆的横径计算,上下各占1.5格);CE两字母在水平方向的相对位置正好滿足两字母的外圆重叠,重叠部份为3格(即一个字母的外圆与另一个字母的内圆正好相切)。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近年来,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瑞士除外)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卫生、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并用以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认所需要提供的资料a.制造商(授权代表(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b.产品的型号,编号。c.产品使用说明书。d.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e.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f.产品电原理图。h.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j.授权认机构NB出具的相关书(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k.产品在境内的注册书(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I医疗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