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体系认证咨询公司
我国自从2001年11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这给我国产品出口带来了大的机会。产品要出口,除了产品本身具有竞争力外,制造商(生产者)还了解各国市场的规则。各国、各地区针对产品进入市场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就是制造商、销售商遵循的、重要的规则。产品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进入有关的地区和国家。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本国的进出口贸易平衡,从而形成了贸易壁垒,通常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
CE认证是欧洲市场上市所有产品的一个强制性标准,包括现在很多企业发往欧洲的口罩等热门防护产品,都必须先取得CE认证,CE认证相当于是产品进入欧洲的一张护照,所以对于想打开欧盟市场的企业来说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CE的三种认模式《符合性声明书》:企业自主签发,此书属于自我声明书。《符合性书》: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标准符合性明书》: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简写为NB)颁发的书,按照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Type得CE声明。
例如,大多数电气产品符合低电压指令和EMC指令,玩具符合玩具指令,标记并不表示EEA制造或或其他机构已批准产品或符合要求。的要求可能包括,健康和环境保护,并且,如果在产品法规中规定,由认机构或制造商根据经认的生产质量体系进行评估。CE认标志还表明该产品符合与电磁兼容性相关的指令意味着设备将按预期工作,而不会干扰其他设备的使用或功能。并非产品都需要在欧洲经济区内进行CE标记交易;只有符合相关指令或法规的产品类别才需要(并允许)带有CE标志,大多数CE标记的产品只能由制造商进行内部生产控制,不对产品符合法规进行独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