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CE认证公司地址
CE认指令范围CE认的产品范围,涉及到“指令”,所谓“指令”(英文名:Directive)是指规定了产品的基本要求和途径的技术法规。申请CE认的必要性CE认,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自由贸易区进行CE认,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是产品进入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CE认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指令规定的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符合性书》,此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德普华检测)颁发的符合性声明,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EC《标准符合性明书》,此为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简写为NB)颁发的书,按照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Type的CE声明。一般地说,CE认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模式B:EC型式试验通讯产品CE认
“CE”标志是一种认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企业自主签发的《符合性声明书》,此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最适合自已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