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CE认证机构有哪些
授权人、签名、日期施加CE标记的含义产品在投放市场和使用之前贴附CE标记,涉及几个指令的产品,CE标记表示产品符合适用指令的要求只有被相关CE指令覆盖的产品才能贴附标记明显易见且不易磨损脱落。标示于产品本身或包装盒或说明书或卡上。必要时应附加验机构之识别编号。不可与其它标示混淆不清。如产品不符合指令的要求通告欧联其它会员国限制或拒该产品上市CE标识的负面影响体现在本国标准与欧洲协调标准的差异上
NB是NotifiedBodies的缩写,是具有公告号的发机构。NB机构颁发的书被称为NB书,NB书比普通机构颁发的书更有权威性。需提供资料:产品说明书/规格书、电路原理图、PCB正反面图(铜铂图、丝印图)、铭牌(Label)、安规件清单(CDF)、安规件认书或规格书。如果只申请EMC,则只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规格书。需提供资料:产品说明书/规格书、电路原理图、PCB正反面图(铜铂图、丝印图)、铭牌(Label)、安规件清单(CDF)、安规件认书或规格书、物料清单(BOM)、方框图、线路描述、定频软件、天线规格书。
若公告机构参与了生产阶段,则应在CE标志之后加附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如有几个公告机构参与了生产阶段的合格评定,此时,CE标志之后可能会附有几个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当CE标志后附有识别编号,就意味着公告机构承担相关的职责。对于附加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应由公告机构自已进行或其授权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的授权代理进行。CE标志和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可分开加施,但要保持他们的联合作用。加施CE标志的注意事项CE标志应加施在产品上或产品标牌上,但在情况下可施加在产品的包装或随产品附带的文件(相关指令规定的文件)上。这些情况是:经过裁定不可能在产品上加施CE标志(如某些类型的爆炸物品),或现有的技术和经济条件无法加施CE标志,或无法遵循CE标志小尺寸要求,或不能确保CE标志可见、易读、耐磨损。CE标志应加施在容易被人看到的产品明显部位上。标志要清晰、可辩、坚固、耐磨损,除情况外,CE标志不能小于5mm,禁止加施容易使第三方产生在含意和形式上与CE标志相混淆的其他标志。CE认的必要性(申请CE认的好处)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证(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的模式(Module),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最适合自已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