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体系认证机构电话
EC符合声明需包含内容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如适用,包括负责人)设备的型号/序号相关指令清单适用标准清单声明陈述授权人、签名、日期1.8施加CE标记的含义产品在投放市场和使用之前贴附CE标记,涉及几个指令的产品,CE标记表示产品符合适用指令的要求只有被相关CE指令覆盖的产品才能贴附标记1.9CE标识的要求明显易见且不易磨损脱落。标示于产品本身或包装盒或说明书或卡上。必要时应附加验机构之识别编号。不可与其它标示混淆不清。1.10CE的惩罚
CE认指令范围CE认的产品范围,涉及到“指令”,所谓“指令”(英文名:Directive)是指规定了产品的基本要求和途径的技术法规。申请CE认的必要性CE认,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自由贸易区进行CE认,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是产品进入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CE认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指令规定的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CE认所需要提供的资料a.制造商(授权代表(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b.产品的型号,编号。c.产品使用说明书。d.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e.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f.产品电原理图。h.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j.授权认机构NB出具的相关书(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k.产品在境内的注册书(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I医疗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