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EAC认证代理公司哪家好
EC型式试验(如指令要求)签署符合性声明(DoC:DeclarationofConformity)产品上标贴CE标志(CEMarking)当一个产品同时受多个指令覆盖时,如何使用CE标志?当一个产品同时受多个指令覆盖时,该产品只有在符合有关指令的规定后,才能加贴CE标志。例如:若对一个灯仅做检查(LVD低电压测试),则不构成使用CE标志的充分条件,只有在LVD低电压指令和EMC电磁兼容指令同时满足后才能施加CE标志。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确认产品类别及相关产品指令,若产品属于上文所列分类中的一个,一般地讲,则需要进行CE认。若一个产品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类别,则满足类别相对应的产品指令中所列出的要求。注:某些产品指令中有时会列出一些排除在指令外的产品。指定“授权代理”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认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法律要求位于28个EEA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在境内指定一家授权代理,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的一贯性;技术文件存放于境内供监督机构检查;对被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合CE要求的产品、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但是已加贴CE标签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从货架上暂时拿掉,或从市场中永久地撤除);已加贴CE标签之产品型号在投放到欧洲市场后,若遇到有关的法律更改或变化,其后续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也相应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新的法律要求。
模式H:全面质量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自我声明模式或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通过第三方认机构NB介入。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也就是说,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NB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