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专利申请代理公司名单
文件的内容包括实产品对于适用要求的符合性据。技术文件应涉及产品设计阶段、生产阶段和产品运行阶段。技术文件应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基本要求。技术文件需以成员国语言(英语)。提供(48小时),技术文件至少保留10年以上。TCF文件与CE标签同样重要生产商通常十分重视CE标签,而对技术文件制作却重视不够。(文件不符合要求如同无效的检验一样会错过CE认)产品因低劣的文字资料往往被认定是低劣的产品,并且对由此引起的损失或后果负责。低劣文件通常是由于使用非本国语言而导致的翻译、拼写、印刷等错误,尤其是技术领域产品。欧共体法院成文规定:产品有关的文件,如说明书、安装和维护指南等是产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无线通讯类:2G手机,3G手机,3.5G手机,DECT手机(1.8G,1.9G频段)等;机械类:汽油机,电焊机,数控钻床,工具磨床,割草机,洗涤设备,推土机,升降机,打孔机,洗碗机,水处理设备,汽油发焊机,印刷机械,木工机械,旋挖钻机,打草机,扫雪机、挖掘机,印刷机,打印机,切割机,压路机,抹平机,割灌机,直发器,食品机械,草坪机等;医疗器械类及玩具类等。CE认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产品在进入市场海关清关时,产品上需打上CE认标志,并向海关提供CE认报告与书。
若公告机构参与了生产阶段,则应在CE标志之后加附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如有几个公告机构参与了生产阶段的合格评定,此时,CE标志之后可能会附有几个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当CE标志后附有识别编号,就意味着公告机构承担相关的职责。对于附加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应由公告机构自已进行或其授权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的授权代理进行。CE标志和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可分开加施,但要保持他们的联合作用。加施CE标志的注意事项CE标志应加施在产品上或产品标牌上,但在情况下可施加在产品的包装或随产品附带的文件(相关指令规定的文件)上。这些情况是:经过裁定不可能在产品上加施CE标志(如某些类型的爆炸物品),或现有的技术和经济条件无法加施CE标志,或无法遵循CE标志小尺寸要求,或不能确保CE标志可见、易读、耐磨损。CE标志应加施在容易被人看到的产品明显部位上。标志要清晰、可辩、坚固、耐磨损,除情况外,CE标志不能小于5mm,禁止加施容易使第三方产生在含意和形式上与CE标志相混淆的其他标志。CE认的必要性(申请CE认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