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EAC认证公司咨询电话
“CE”标志是一种认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EUROPEENNE)。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CE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Certificateofcompliance/Certificateofcompliance《符合性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ECAttestationofconformity《标准符合性明书》,此为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简写为NB)颁发的书,按照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Type的CE声明。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确认认所需的模式(Module)对于几乎的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的模式,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模式B:EC型式试验模式C:符合型式模式D:生产质量模式E:产品质量模式F:产品验模式G:单元验模式H:全面质量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