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体系认证公司有哪些
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CE的三种认模式《符合性声明书》:企业自主签发,此书属于自我声明书。《符合性书》: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标准符合性明书》:公告机构(NotifiedBody简写为NB)颁发的书,按照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Type得CE声明。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我国自从2001年11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这给我国产品出口带来了大的机会。产品要出口,除了产品本身具有竞争力外,制造商(生产者)还了解各国市场的规则。各国、各地区针对产品进入市场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就是制造商、销售商遵循的、重要的规则。产品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进入有关的地区和国家。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本国的进出口贸易平衡,从而形成了贸易壁垒,通常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
确认认所需的模式(Module)对于几乎的产品指令来说,指令通常会给制造商提供出几种CE认的模式,制造商可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模式B:EC型式试验模式C:符合型式模式D:生产质量模式E:产品质量模式F:产品验模式G:单元验模式H:全面质量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