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EAC认证机构名单
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申请CE认的好处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复杂,因此取得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获得由指定机构的CE认书,可以蕞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指定机构的CE认书,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据;一旦遭到国家的处罚,认机构将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因此降低了企业的风险。CE认标志大小规定欧巿自1990年开始实施玩具产品CE标志后,目前在实行上已有严格的趋势,但国内玩具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CE标志时,并未根据有关大小规定制作,本会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玩具上CE标志、商品名称、商标、欧巿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以明显的、易读的样式,粘贴或印制于玩具本体或其它包装上,若玩具体积太小,或系小零件组成的玩具,可将有关资料印在玩具包装上或型录上,欧巿对于CE标志的大小,有包装的规定,其中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之1。
为了使单一市场的原则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进一步规定了产品是否符合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的的评估方式,即人们俗称的CE认:-引入产品评估模块化概念,由评估模块组成产品评估程序,按照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的产品使用CE标志;-引入统一协调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ENISO9000系列)和评估机构的质量标准(EN45000系列);-在的层次上、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评估机构体系和评估机构之间的比对机制;-在原来各国各自为阵的产品测试和认领域建立互认机制;-简化各成员国之间、各行业之间质量领域系统结构(如:计量和校验系统、测试实验室、认和检验组织、组织)的差异;-利用互认协议、合作和其他技术协助项目,推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以外的国家之间的贸易。CE标志的目的是要提供实践中确实可行的灵活的产品合格评估的途径,以满足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现代工业生产的多样性。迎合产品研发、生产、流通的各个阶段(如:设计、打样、生产),产品评估模块分为技术文件检查、型式测试、质量,以及在实践中由生产者或第三方机构完成评估。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另一方面来说,CE标志,是一种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因此CE是打开欧洲市场一个必备的通行。CE强制执行的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