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专利申请代理公司
文件的内容包括实产品对于适用要求的符合性据。技术文件应涉及产品设计阶段、生产阶段和产品运行阶段。技术文件应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基本要求。技术文件需以成员国语言(英语)。提供(48小时),技术文件至少保留10年以上。TCF文件与CE标签同样重要生产商通常十分重视CE标签,而对技术文件制作却重视不够。(文件不符合要求如同无效的检验一样会错过CE认)产品因低劣的文字资料往往被认定是低劣的产品,并且对由此引起的损失或后果负责。低劣文件通常是由于使用非本国语言而导致的翻译、拼写、印刷等错误,尤其是技术领域产品。欧共体法院成文规定:产品有关的文件,如说明书、安装和维护指南等是产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历史上的贸易壁垒主要采取关税形式,现代贸易保护措施除了关税壁垒外,还有惠国待遇、配额制、、反倾销、禁令和行政命令等非关税壁垒。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比如关于非歧视贸易原则,上述贸易壁垒形式的影响已经降到低的程度。由于传统的贸易壁垒形式作用逐渐减小,一种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并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标签标志制度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新型非关税贸易壁垒形式——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成为目前阻碍贸易发展的复杂,难对付的贸易壁垒形式。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途径就是“认”认:是一种信用形式,是指由认机构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当然认活动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是不可以自己给自己的产品进行认的哦。)此处的认包括体系认和产品认两大类:体系认一般的企业都可以做,也是一个让客户对自己的企业或公司放心的认,比如说ISO9001质量体系认,一般价格以企业或公司人数的多少来决定;
为了能确保前述CE标志 (CE Marking )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4项要求得以满足,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 盟国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贯性;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CE认标志介绍CE认标志是强制性的合格标志。按新方法指令的要求,需加施CE标志的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加施CE标志。产品加施了CE标志,就意味着产品符合所颁布的有关CE标志的必要条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投入使用,但产品加施的CE标志无商贸意义,不是质量标志,也不代表产品的生产地,也不意味着产品是制造。产品加施CE标志的条件CE合格标志并非由官方当、认机构或实验室核发,而是由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加贴。产品加施了CE标志,则表示加施CE标志的责任人声明该种产品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即产品按相关指令要求,当该产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令要求时,则须满足指令要求后,方可加贴CE标志。加施CE标志的必要条件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产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通过了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加施CE标志的时间产品加施CE标志应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原则上只有在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要求后,产品才可以加施CE标志。通常,加施CE标志是在生产的阶段,即产品检查完成后。加施CE标志的具体要求CE标志的型式CE标志是由法语“ConformiteEuropeenne”首字母的缩略词CE组成。其型式在93/465/EEC决定中作了统一规定,并在各新方法指令中使用。CE标志的型式符合下图1-1所示,其各部位的位置、比例如下:CE字母高为20格、宽各为11格、笔划粗细为3格,圆弧部份由两个同心圆组成,即上圆直径为20格、内圆直径为14格;“E”中间的一横线长6格,居中(即通过圆的横径计算,上下各占1.5格);CE两字母在水平方向的相对位置正好滿足两字母的外圆重叠,重叠部份为3格(即一个字母的外圆与另一个字母的内圆正好相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