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利申请机构电话
CEMarking(CE标示)是产品进入境内销售的通行。为了保障其会员国内人民生命与财产,陆续订出了许多指令,规定出许多需要粘贴CE标志的产品,如机械、低电压电气产品、电磁兼容性产品等。有些产品更强制规定须由核准之验机构执行验,取得明后一律贴上CE标志,方能于各国销售找贝斯通检测。“CE”标志是一种认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不论是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生产商通常十分重视CE标签,而对技术文件制作却重视不够。(文件不符合要求如同无效的检验一样会错过CE认)产品因低劣的文字资料往往被认定是低劣的产品,并且对由此引起的损失或后果负责。低劣文件通常是由于使用非本国语言而导致的翻译、拼写、印刷等错误,尤其是技术领域产品。欧共体法院成文规定:产品有关的文件,如说明书、安装和维护指南等是产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各位一定要注意技术文件的要求,尤其是找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品认。
若公告机构参与了生产阶段,则应在CE标志之后加附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如有几个公告机构参与了生产阶段的合格评定,此时,CE标志之后可能会附有几个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当CE标志后附有识别编号,就意味着公告机构承担相关的职责。对于附加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应由公告机构自已进行或其授权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的授权代理进行。CE标志和公告机构的识别编号,可分开加施,但要保持他们的联合作用。加施CE标志的注意事项CE标志应加施在产品上或产品标牌上,但在情况下可施加在产品的包装或随产品附带的文件(相关指令规定的文件)上。这些情况是:经过裁定不可能在产品上加施CE标志(如某些类型的爆炸物品),或现有的技术和经济条件无法加施CE标志,或无法遵循CE标志小尺寸要求,或不能确保CE标志可见、易读、耐磨损。CE标志应加施在容易被人看到的产品明显部位上。标志要清晰、可辩、坚固、耐磨损,除情况外,CE标志不能小于5mm,禁止加施容易使第三方产生在含意和形式上与CE标志相混淆的其他标志。CE认的必要性(申请CE认的好处)